政府采购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进行质疑。
- 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内容进行质疑。
- 质疑形式: 质疑通常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签字或加盖公章,质疑答复亦如此。
- 质疑时间要求: 通常,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 质疑原则: 实事求是,有理有据,谁主张谁举证,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
- 提出质疑需要准备的材料: 质疑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 质疑主体: 为了不得罪客户,建议寻找一家非本行业的公司去提交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