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述的编制要点

  1.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的全称及简称,应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名称一致。
  2. 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项目建设单位(含参建单位)及实施机构名称,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责任人姓名和职务。
  3. 初设及概算编制单位: 初设编制单位名称及设计资质(如有多家单位应全部列出),并附资质复印件。
  4. 初设和概算编制依据: 列举所依据的重要法律法规、文件、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名称及具体引用条款内容,如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审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的批复、项目需求分析报告及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对需求分析报告提出的评议意见等,并将其中必要的部分全文附后,作为报告的附件。
  5. 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简要概括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计划工期。
  6.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引述概算总投资及其构成、资金来源。
  7. 效益及风险: 引述项目建成后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建设期及建成后可能的风险。
  8. 相对可研报告批复的调整情况: 引述初步设计方案相对项目审批部门对可研报告批复进行变更调整主要内容的结果。
  9. 主要结论与建议: 对项目初步设计质量进行简单评价,以及为使项目顺利建设需要落实或补充的环境条件等建议。

举例

参见:《平安 xx·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 xx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之“第一章 项目概述”章节。